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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阶段性总结

2019-11-08

  2019年11月8日下午,我所就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召开了阶段性总结会。会议由我所“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杨力主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部分承办律师以及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办公室下设的案件管理与报备组、案件讨论组、案件档案管理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总结会上,杨力书记就我所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2019年11月,我所共有37名律师参与办理了涉黑涉恶案件,共计办理了62件,其中涉黑案件23件,涉恶案件39件。

 

  会上,承办律师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律师辩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入探讨。

 

  专家委员会主任段凡生指出,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以及法律适用的反复论证,以达到敢辩、善辩、合法辩的效果。

 

  会议最后,杨力书记进行了总结,强调承办律师一定要从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要依法进行辩护,要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业务学习,对业务素质有一个大的提升。并再次强调要严格按照我所《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制度》,对案件及时进行报备、进行集体研究,遇到问题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进行请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