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律所参与公益申报工作
2014-01-07
作者:董杰
2010年4月太原市妇女联合会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黄河律所事务所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过基层妇联层层筛选,市妇联与黄河律师事务所初审把关上报,经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批准,2010年8月20日我市首批符合条件的37名未成年人得到援助,太原市申报的21名贫困未成年人获得“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4人获得“失足少年助学奖励基金”;同时,山西省未教所通过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申报的12名失足少年也被批准获得“失足少年助学奖励基金”资助。他们分别获得1000元和1400元不等的援助。此次资助活动,受到市领导及社会的普遍关注,山西电视台、太原电视台、太原晚报、山西晚报、三晋都市报、山西青年报等媒体均做了深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