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山西省总工会联合山西省司法厅举办了“山西省总工会法律援助签署联合维权协议暨定点单位授牌仪式”,此次会议上,我所被山西省总工会选为“山西省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定点服务单位”并由我所主任李飞律师与山西省总工会签署了援助服务协议,我所成维、董杰、王景春、刘莉、赵大康五位律师被山西省总工会聘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