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爱党、爱国、爱人民”红歌比赛
2014-01-07
作者:黄河律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司法部在全国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不断增强全所律师党员的党性教育,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挥律师党员的先进性,我所党支部和管委会决定开展首届“爱党、爱国、爱人民”红歌比赛。
本次活动是我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以此契机激发广大律师及全所员工积极参与并关注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员工坚定信心、立场鲜明、顾全大局、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