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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李飞律师、刘刚律师成功辩护李慧故意杀人案

2014-01-07


作者:黄河律师
 被告人李慧故意杀人一案,在整个临汾地区乃至我省有着重大影响。该案历时六年,一波几折。 
     2004年被告人李慧因涉嫌妨害作证罪、伪证罪被逮捕,2005年因证据不足被作出不起诉决定。2006年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07年一审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被告人不服上诉至省高院。2008年省高院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 2010年10月份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慧作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我所主任李飞律师、刘刚律师担任李慧的辩护律师期间,尽职尽责,坚守法律,虽然几经周折,但始终坚持被告人李慧无罪的辩护观点。目前辩护律师已经支持被告人上诉,该案进入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