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董杰、贺刘锋律师,接受太原市少年法庭的指派,为一起抢夺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此次庭审少年法庭首次邀请71名省实验中学的学生出庭观摩。庭审中辩护律师以社会调查报告入手,对该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辍学原因、一贯表现、犯罪原因进行了剖析,也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殊性,希望法庭能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给其自新机会。整个庭审不仅使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而且也使旁听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