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段凡生接受高某某家属的委托,担任高某某故意杀人、侮辱尸体一案一审辩护人。该案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日前,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律师关于高某某不构成侮辱尸体罪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高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