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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对“律师进医院”工程积极作出部署

2014-01-09


作者:黄河律师

 2012年7月3日,我所接到山西省司法厅和山西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晋司办〔2012〕第139号文件,“关于开展‘律师进医院’活动的通知”后,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向全所律师传达文件内容,要求以此为契机,拓宽为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思路,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总结出更为合理的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途径,为构建全省和谐医患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所里积极作出部署:

 1、成立“律师进医院”项目组,所党支部书记杨力律师任组长,翟北安、李继军、董新中三名专家律师担任副组长,所民商部、研究室、办公室科室全力配合,全面负责该项活动的开展。

 2、项目组成立后,积极组织全所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医疗事故诉讼等相关专业研究方向的律师会商、研究,制定“律师进医院”的实施方案,尽快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