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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被聘为“山西省律师协会晋商律师服务团”成员单位

2014-01-09


作者:黄河律师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2012年8月14日,省律协下发晋律字[2012]27号《关于设立“山西省律师协会晋商律师服务团”的决定》文件,我所经省律协审核,被聘为该服务团成员单位。 
    晋商律师服务团成立的目的是积极营造我省投资法治环境;努力搭建律师为晋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平台;围绕民营经济建设做好理论研究和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海内外晋商提供高效、快捷、优质服务。 
    8月16日,为了更好地为首届晋商大会参会成员和嘉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我所与另外15家成员单位,近百名律师签署承诺书,公开承诺:1、大力宣传山西省法治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投资环境;2、诚信执业,全天24小时为海内外晋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3、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无论晋商拨打哪个成员单位的电话,,都要负责到底,绝不推诿;4、成员单位之间专业互补,优势互补,无论拨打哪个成员单位的电话,都将为晋商推荐最专业的律师服务;5、所有晋商法律咨询、代书、合同审查一律免费,如需后续跟踪服务,则按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