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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律师同行到我所考察交流

2014-01-09


作者:黄河律师

 


 


 

 2013年8月15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十名律师同行到我所考察交流。 
    此次交流活动,我所与新疆律师同行分别在民事诉讼业务、刑事诉讼业务与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三个方面进行了研讨。大家在研讨中积极发言,互相交流与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研讨结束后,李飞主任表示,此次两地律师的交流不仅是一种友谊的增加,更多的是行业品质的提升。希望两地律师能加强交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