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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杨丽律师应山西省商务厅邀请参加晋城市汽车销售企业座谈会

2017-09-12

  2017年9月7日,我所杨丽律师应山西省商务厅邀请,作为法律专家参加了晋城市汽车销售企业座谈会,并就商务部新颁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作了详细解读。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有山西省商务厅、晋城市商务粮食局等商务主管部门相关领导、晋城市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商代表等。

 

 

  杨丽律师根据《办法》的各项规定,从管理角度出发,从了解汽车销售的核心市场主体,即供应商、经销商及售后服务商权利义务入手,深入解读了汽车销售企业在实践当中应该如何规范的主张权利、承担义务,搞清自身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权利义务的内涵外延。并对目前汽车销售企业应关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杨丽律师的精彩解读,赢得了与会代表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