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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任李继军律师受邀为山煤集团进行法律培训

2020-09-16

  2020年9月16日,我所常务副主任李继军律师受邀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题为“民法典时代建筑业企业面对民法典应关注的几个问题”的法律培训,并在会后进行答疑。

  李律师以法律视角与企业视角为切入点,从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的意义、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引出《民法典》实施后建筑业企业应关注的相关内容,就《民法典》总则编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物权编第二分编所有权、物权编第三分编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编第一分编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编第二分编与建筑业企业关系密切的几类合同、侵权责任编等六个章节二百四十余条条文规定,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多层面、多角度的比较和讲解。

  最后,李继军律师表示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民法典》,通过司法裁判使法典的时代精神不断展现。

  培训结束,在座参培人员纷纷表示李律师解读的民法典内容细致严谨、讲解方式深入浅出,让大家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