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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典型案例】申某涉嫌合同诈骗罪

2018-01-23

 

  【承办律师】:杨力 李晶晶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申某因被史某诈骗、导致不能向吴某履行合同义务向Q县公安局报案,10月31日D县公安局却以申某涉嫌合同诈骗吴某将申某刑事拘留,并羁押于D县看守所。申某被D县检察院指控犯合同诈骗罪,一审法院判处申某有期徒刑十三年。申某不服提起上诉,其家属委托我所杨力、李晶晶律师为其辩护。二审期间,辩护人收集大量证据并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使二审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本案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后,D县法院仍认定申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申某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开庭辩护人提出申某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同时因本案与Q县法院审理的史某诈骗案在事实上存在重大牵连,建议二审法院将本案移送Q县管辖。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本案认定申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且通过向上级法院汇报以及与检察院协调,最终山西省高院和山西省检察院分别指定该案由Q县管辖。

  【案件结果】:

  2017年7月25日,D县检察院将本案移送Q县检察院管辖。Q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申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不符合起诉条件”,于9月7日作出不起诉决定。当日,申某在被羁押近三年后被无罪释放。

  【入选理由】:

  本案是一起被害人被当做被告人的错案、冤案。被告人申某被羁押近三年,期间两次被审判认定诈骗吴某200余万元,被两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从第一次二审接受委托,因案情复杂,通过收集证据、申请证人出庭、提出管辖异议、与承办人沟通等多方面的不懈努力,最终使被告人在被羁押一千多天后被无罪释放。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坚守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律师的办案素养和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