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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典型案件】T海运有限公司与S海运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海事海商纠纷)相关保险责任承担的法律意见

2018-07-17

  【承办律师】:薛宁 马香萍

  【案情简介】:

  2013年4月8日22时许,T海运有限公司所属“t”轮在执行装载煤炭航次中,为避让右前方上行通航分道内船舶,与执行装载水泥熟料航次的S海运有限公司所属“c”轮发生碰撞事故。碰撞事故造成“t”轮球鼻艏破损、船尖舱进水、右舷压载舱部分船壳凹陷洞穿、右舷舭龙骨变形扭曲。“c”轮及船上所载货物沉没,无人员伤亡。根据生效裁判确定的责任比例,T海运公司承担85%的损害赔偿责任,S海运承担15%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生效裁判确定的赔偿项目及责任比例,T海运向其船壳险承保人及保赔险承保人申请理赔,三方就部分损失是否属于承保范围产生争议。我所承办律师针对所涉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因相关保险方涉及海外保险主体,故详细审查了大量保险规则、协议,还对保险理赔的单一责任制与交叉责任制及船壳险保险人与保赔险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比例等进行了分析,最终得出意见,认为争议项目均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案件结果

  法律意见被全部采纳,现已成功理赔。

  【入选理由】:

  本案是我所第一例海事海商纠纷案——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本案涉及三方当事主体、四家保险公司、六份生效裁判,且数额巨大。在委托人S海运有限公司与两家承保的保险公司(某财险公司、某国外保赔协会)协商理赔发生争议的过程中,我所律师经过缜密分析,出具了详尽的法律意见。最终经过多轮谈判,我所律师的意见被全部采纳,圆满解决了委托人的保险理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