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勤务费,章治鹏律师为保安“讨薪”,为保安公司维权
2016-12-05
近日,由我所章治鹏律师代理的太原市某保安公司诉山西某物业公司合同纠纷案获得胜诉判决。
该案中的保安公司与物业公司于2015年7月签订了一年期的《保安派遣合同》,双方约定由保安公司向物业公司派遣11名保安,由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从2015年12月开始,物业公司不再支付保安的勤务费,保安公司履约到2016年2月初,之后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我所章治鹏律师代理保安公司参加了本案的诉讼。在对全案进行分析之后,章律师认为,除索回所欠勤务费之外,从保安公司的利益出发,虽然本案中的合同还未到期,但也不应再继续履行下去。经过审理,人民法院也认同律师的思路,认为双方的合同继续履行下去已无可能。最终法院判决保安公司与物业公司解除合同,保安公司同时获判得5万余元的服务费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