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经典案例】某公司、张某某等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
2017-03-07
【承办律师】李飞、韩丹英、杨力、薛建兰、段凡生、董杰、乔盼有、李晶晶、徐成厚、章治鹏
【当事人及诉讼地位】鑫某公司、张某顺、胡某凤、张某强、赵某峰、梁某晋,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
本案的侦查机关认为:2011年初,欣某公司的李某某安排万某与鑫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顺、财务负责人胡某凤等人协商,让鑫某公司给欣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欣某公司按开票金额将资金汇入鑫某公司账户,鑫某公司扣除开票费用后,通过个人账户将剩余资金回流至欣某公司控制的个人账户。期间,欣某公司的负责人郭某萍、会计王某平与鑫某公司的出纳张某强、会计赵某峰、开票员梁某晋等人均参与其中。侦查机关以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接受委托后,为确保案件质量,我所指派多名专家律师及专业刑辩律师组成强大的团队为鑫某公司及五名当事人进行辩护。
【案件结果】
检察院对鑫某公司以及张某顺等五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入选理由】
本案案情复杂,涉税金额达一千余万元,社会影响极大。各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多次对案件定性进行讨论与论证,多次与检察机关、税务机关沟通,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在此期间,仅负责案件牵头的韩丹英律师就对当事人会见五十余次,她还到北京走访、请教多名税法及计算机软硬件专家,搜集整理三十多宗类似涉税案例用以对比分析,甚至不惜抽出时间参加法税同审培训及复训。
本案的成功充分体现了我所团队化建设的成就,体现了我所律师严谨、敬业的办案态度以及对正义的不懈追求,应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