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优秀案例评选结果
2017年是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业务成绩斐然的一年,为表彰先进、交流成果,促进律师、律所更快更好的发展,2017年12月27日,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开展“2017年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案例申报为期两周,共收到全所38件案件报送。
2018年1月5日下午,由我所研究室牵头,专家委员会委员韩丹英,杨力、张生强、段福升、马捷生、高耀等六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本次报送的38件案件材料进行评议,最终在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已经有确定结论的案件中,评选出典型案件10件,优秀案件12件。现公布如下,供大家交流探讨。
刑事案件五件
一、齐付英涉嫌职务侵占罪案
承办律师:杨丽
入选理由:本案效果好。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并充分了解案情后,积极与侦查机关及审查起诉机关的承办人员沟通,提交《不予起诉律师意见书》。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最终使检察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了对齐付英不起诉的决定。
二、周旭涉嫌诈骗罪案
承办律师:刘刚
入选理由:本案检察院根据承办律师提交的犯罪嫌疑人周旭不构成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之后认定迎泽区公安局侦查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周旭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王逸南诈骗罪案
承办律师:李飞 章治鹏
入选理由:该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一审法院认定两起诈骗事实,判处被告人王逸南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承办律师认为认定王逸南构成诈骗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该意见得到二审法院认可,将两起诈骗事实全部推翻,改判被告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量刑两年十一个月,减刑幅度大。
四、程岗故意伤害罪案
承办律师:赵存福
入选理由:本案属于减刑幅度较大的案件。按照该案件在侦查阶段的鉴定意见,被告人程岗的伤害后果是致人重伤,起刑点为三年有期徒刑。经承办律师多次申请,本案进行了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为被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法院据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大大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
五、胡严平涉嫌伪造国家印章罪等案
承办律师:郭盼盼 李蓓
入选理由:本案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指控被告人胡严平伪造公司、企业印章22枚。经承办律师与检察院沟通,公诉机关最终指控胡严平伪造公司印章2枚,减少数量22枚,最终使胡严平的刑罚得以减轻。
民事案件五件
一、山西盛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承办律师:杨力 李晶晶
入选理由:本案系向最高院申诉成功的案例。在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期间,律师通过收集大量证据,使最高院作出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山西省高院经过开庭审理并调取新证据,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将原判决委托人盛华公司偿还2300万元改判为550万元,保护了国有资产,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案
承办律师:秦永雄 吴坤
入选理由:本案涉及的财产保全裁定、一审判决,未经审理就直否认了山煤集团的子公司及关系公司的法人人格,甚至否认了股东的法人人格独立,如果形成判例,山煤集团及上市公司整体都会受到重大影响。通过律师的努力,原执行法院最终纠正的其错误的保全行为,二审也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使委托人山煤集团追回了被违法扣划的五百六十余万元银行存款,同时也避免了山煤集团及其关联子公司被司法认定为人格混同。
三、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债权转让纠纷案
承办律师:薛宁 马香萍
入选理由:承办律师代理该案二审诉讼,发现本案一审存在案由等程序性错误,混淆了融资法律关系及债权转让法律关系。通过调查新的关键证据,经多次与二审法院沟通,最后取得直接改判,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约500万元。同时,该案的有利判决直接使山煤秦皇岛公司另一件北京仲裁委的仲裁案件获得有利裁决。
四、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承办律师:李继军 周效芬
入选理由:本案的案情较为复杂,庭审中对方否认双方买卖房屋合同关系,主张双方实为借款行为。针对这一司法界仍存在争议的问题,承办律师充分阐明观点,并提供了有效的证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并支持了大昌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同类案件的办理具有借鉴意义。
五、张官买卖合同纠纷案
承办律师:李晶晶
入选理由:本案委托人系案件第三人,本案被告系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判。在原告主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承办律师通过阅卷精准地找到了原告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并在庭审过程中紧紧围绕该焦点进行质证、辩论,最终法庭采纳律师意见,当庭要求原告撤诉,原告不同意后即裁定驳回其起诉。本案充分体现了律师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专业水准。
行政案件一件
广东德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行政诉讼系列案
承办律师:薛宁 侯续香
入选理由:本案涉及前期民事诉讼、执行异议诉讼、行政诉讼,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代理律师形成了整体解决方案,制定了有效的诉讼策略,并数次前往青海等地,通过与当地政府各级部门、三级法院的不断沟通,最终取得了良好效果。
仲裁案件一件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承办律师:杨力 李蓓
入选理由:本案涉案合同签订于2009年,期间太原联通公司人事更换频繁,加之部分证据材料保存在省联通公司,取证困难。经过承办律师与相关部门多次的沟通与协商,最终取得了案件的关键证据,且代理意见被仲裁庭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