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变有期!段福升、白涌生律师打造成功辩护案
2016-08-12
近日,由我所段福升、白涌生二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郭某某故意伤害案获刑事附带民事终审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的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十三年有期徒刑,可谓一次极为成功的辩护。
2014年11月的一天,驾驶机动车的郭某某与骑电动自行车的任某发生纠纷,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任某认为郭某某开车“别”了他,遂追赶300余米,在十字路口与正在等待红灯的郭某某发生肢体冲突。混乱中郭某某手持水果刀捅到了任某的颈部动脉,致任某当场死亡。
本案经过一审审理后,法院判决郭某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上诉期间,郭某某的妻子来到我所,委托段福升、白涌生两位资深刑辩律师为郭某某进行二审辩护。经过会见郭某某及仔细研究案件,两位律师凭借几十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从好几个看似有利于郭某某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中遴选出最有价值的要点,并围绕着这几个要点形成了辩护意见。最终,二审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两位律师的意见,使得郭某某重获自由的希望从“遥遥无期”成为可数的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