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冰鸽、冯淑霞律师凭借对法律的全面掌握,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2016-11-04
由我所贺冰鸽、冯淑霞律师代理的韩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得到一审判决,案件取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本案是经过劳动仲裁之后的一审案件。韩某从原单位某公司申请离职后,于次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失业保险待遇等费用。劳动仲裁委经审后裁决某公司向韩某支付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不支付这两项费用。
贺冰鸽、冯淑霞两位律师接受韩某的委托后,凭着对法律的全面理解和掌握,对该案进行了准确的答辩。提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即使只针对其中部分事项不服,原裁决也不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意味着,本案一审应当对全案进行审理;如果仅审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韩某的权益将无法得到全面的维护。
事实上,经过审理,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支持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是,因为对全案进行了审理,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人民法院认为某公司应该向韩某支付在劳动仲裁阶段没有支持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养老保险费损失等。韩某的合法权益在这场诉讼中得到了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