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错被告,韩丹英、乔盼有律师为被告成功抗辩
2017-03-28
翟某某诉中国邮政某公司合同纠纷案近日获得一审判决,我所韩丹英、乔盼有律师代理邮政公司获得胜诉。
2014年,翟某某到某邮政所存款,但却办理了一家保险公司一万元的保险理财业务。一年后翟某某没有收到任何分红和利息,便于2016年将邮政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一万元钱并支付相应利息。
接受邮政公司的委托后,韩丹英、乔盼有两位律师即刻了解了案件情况,发现原告的起诉有一个根本的错误——所诉被告主体有误。换言之,与翟某某签订保险理财合同的是保险公司,而非邮政公司。因该代理观点正确,人民法院据此驳回了原告翟某某的起诉。
也许是因为案件标的额较小,翟某某没有委托律师,最终承担了败诉的后果。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法律是一门是专业性相当强的社会科学。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虽然根据个案情况不一定要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但一定要向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否则很可能会徒增自己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