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盼盼
律师
擅长:经济职务犯罪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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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盼盼,女,汉族,山西省临汾人,本科毕业于山西大学,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7月入职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
案例:
郝某某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市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夏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免于刑事处罚;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从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
周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刘某某涉嫌诈骗罪,系恶势力犯罪,从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此外,还办理多起缓刑案件,宫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赵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致两死多人受伤,未取得谅解的情况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