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蓓律师专业辩护 黄某涉嫌诈骗无罪
近日,我所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李蓓辩护的黄某涉嫌诈骗一案,历经法院三次开庭,最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起诉书指控:2019年10月,被害人范某丈夫张某华,被害人郭某丈夫张某龙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范某、郭某想要为张某华、张某龙摘除恶势力帽子及减刑,范某通过李某认识被告人黄某,后黄某以办理此事需要钱款、烟酒用于疏通关系为由,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收取范某、郭某钱款(现金和微信转账)共计203.5980万元,但张某华、张某龙并未被摘除恶势力帽子及减刑。黄某诈骗金额共计203.5980万元。
本案于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后,黄某解除了对之前律师的委托,同日,委托了李蓓律师。接受委托后,李蓓律师认真分析了《起诉书》,并仔细查看了全部案卷材料,认为本案是罪与非罪的问题,不是罪轻罪重的问题。于是向一审法院提交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为依法调取黄某不在案发现场的无罪证据争取充足的时间。同时,承办律师给黄某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思路:
其一,公诉机关指控黄某前三起诈骗金额190万元,合法调取黄某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是本案出罪的关键。
其二,公诉机关指控第四起范某通过微信给黄某转账用于购买烟酒的13.5980万元,查明该笔款项的去向对认定该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至关重要。
经过调取证据及申请一审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本案又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公诉机关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撤回对黄某的起诉。一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最终公诉机关认为,现有证据认定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